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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第1篇(p1-18):臺灣區兒童普通推理能力及其相關因素之研究—林寶貴、吳純純、林美秀
Vol.11, (1): A STUDY ON THE REASONING ABILITIES OF CHILDREN AND ITS CORRELATED FACTORS IN TAIWAN—Grace Bao-Guey Lin, Chwen-Chwen Wu, Mei-Hsiu Lin(p1-18)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調查三歲至十歲十一個月普通兒童之普通推理能力發展情形,以作為評量身心障礙兒童普通推理能力之指標。以臺灣區(含臺灣省、臺北市、高雄市)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內839名學前兒童,及公私立國民小學500名學齡兒童為研究對象,使用「受試者基本資料調查表」、「哥倫比亞心理成熟量表,CMMS」為研究工具。本研究主要結果如下:1.兒童的各項普通推理能力三至七歲隨著年齡的增長有逐漸增加的趨向。而八至十歲兒童各項普通推理能力並沒有顯著差異。2.不同性別兒童各項普通推理能力沒有顯著差異。 3.有無兄弟姊妹之兒童在各項普通推理能力沒有顯著差異。 4.不同社經地位兒童其各項普通推理能力有顯著差異。社經地位較高者在數量、機能或功用、整體與部分、其他等方面之變項得分較高。 5.整體而言,三至五歲普通、聽障、語障、智障四組兒童在普通推理能力上的平均得分,以普通兒童組為最高,語障組次之,聽障組再次之,智障組最低,CMMS可用來鑑別、評量普通兒童與身心障礙兒童的推理能力相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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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第2篇(p19-38):靜坐法對智能障礙學生的適應行為、學習特徵及學習態度之影響—杜正治
Vol.11, (2): EFFECTS OF THE ZEN MEDITATION ON THE ADAPTIVE BEHAVIOR, LEARNING CHARACTERISTICS, AND LEARNING ATTITUDE OF STUDENTS WITH MENTAL RETARDATION—Jeng-Jyh Duh(p19-38)
本研究針對智能障礙學生進行靜坐訓練,旨在探究靜坐訓練對智能障礙學生的適應行為、學習特徵及學習態度之影響。整個研究分為二個實驗,在二個學校進行。實驗一受試者為中、重及極重度智障學生,共48名﹔實驗二受試者為輕度智障學生,共8名。採隨機方式分為控制組與實驗組。除星期假日外,靜坐訓練每天實施,每次進行20分鐘,每週6天,為期4個月。結果顯示,整體而言,靜坐訓練對智能障礙學生的學習與適應行為的影響有限。在學習行為方面,靜坐僅對專注及知覺等行為有顯著的作用。在適應行為方面,靜坐活動僅對自理、自導與退縮行為造成影響。至於學習態度方面,則無顯著作用。靜坐法對智障學生行為影響的大小與智障程度有關,智障程度越重,影響越小。另外,附屬障礙的存在也左右靜坐訓練的結果,其中以情緒障礙最為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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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第3篇(p39-62):國小聽障學生讀話所見國音聲母視素研究—蘇芳柳
Vol.11, (3): CONSONANT VISEMES LIPREAD BY PRIMARY SCHOOL STUDENTS WITH HEARING-IMPAIRMENT—Fang-Liu Su(p39-62)
本研究探討三十名國小聽障學生讀話所見的國音聲母視速形成內涵,以及對於不同說話者所說出的聲母,聽障受試讀話所見的視素差異。本研究所用的研究工具為自編之「注音符號讀話能力評量表聲母篇」。所得資料以群落分析和卡方考驗進行處理。本研究的主要發現如下: 1.受試者只能將二十一個聲母區區分成兩群落:唇音(ㄅㄆㄇㄈ)與非唇音(ㄉㄊㄋㄌㄍㄎㄏㄐㄑㄒㄓㄔㄕㄖㄗㄘㄙ)。2.各個聲母讀話正確率從94.71%到5.29%不等,平均正確率是28.28%。而聲母視素讀話正確率為:(ㄅㄆㄇㄈ)視素96.24%﹔(ㄉㄊㄋㄌㄍㄎㄏㄐㄑㄒㄓㄔㄕㄖㄗㄘㄙ)視素98.96%。兩個視素內個別的音素錯誤雖不少,但辨識錯誤大都發生在同視素群內,表示同一視素內的聲母會有視覺上易混淆的特性。 3.本研究結果依照聲母是否為唇音,可區分出二個視素,可部分支持發音部位不同會產生不同視素的假說。 4.觀看不同說話者的口形,並未導致讀話者所見之視素有顯著差異。但三名說話者的口形動作仍有些微差異: (1)由群落凝聚的過程,可以看到某些音素與其他音凝聚的順序不同﹔(2)受試觀看三名說話者的口形動作,所得之音素辨識率以丙說話者最高,乙說話者最低﹔(3)三名說話者說出的聲母中,ㄅ、ㄌ、ㄏ、ㄓ四音的得分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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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第4篇(p63-88):身心障礙學生接受「在家自行教育」之現況與檢討—蔣興傑
Vol.11, (4): A SURVEY STUDY of “HOME-BOUND SELF-TEACHING MODEL” IN TAIWAN R.O.C.—Hsing-Chieh Chiang(p63-88)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民教育階段「在家自行教育」制度實施之現況、亟待解決之問題及改善之道。以各縣市八十二學年度「在家自行教育」學生為對象,以自編「在家自行教育狀況及意見調查表」(芬巡迴輔導教師及「在家自行教育」業務承辦人二式)為研究工具,作全面性問卷調查,並擬定訪談主題,以半結構式問題對家長進行抽樣訪談。經得(巡迴)輔導教師樣本773人(有效達成率91%),業務承辦人樣本21人(有效達成率91%),家長樣本48人(有效達成率100%)。本研究主要發現如下:(1)大多縣市未訂定輔導辦法,擔任(巡迴)輔導教師有六成未受過合格之特殊教育訓練,各縣市實施方式相當不一致;(2)教師在執行輔導工作時以教學輔導方面之困難最為嚴重,家長對於「在家自行教育」有錯誤認知;請「在家自行教育」之原因為:到學校拒絕、未通過特殊學校 (班)之鑑定、教養機構品質與數量不符需求、學校無法妥善照顧學生或學校教育幫助不大、障礙程度過於嚴重以及學生在家方便照顧;(3)家長有二分之一強肯定「在家自行教育」之功能,教師與承辦人則認為實施績效「不是很理想」(佔七成以上),但有六成認為可「修改後繼續實施」﹔(4)家長對於「教育代金」多有錯誤認知(當作生活費、醫療費、營養費),教師則較傾向提高代金金額,綜合這方面之主要建議有:長申請年限、簡化申請手續、明確訂定用途、增加補助對象;(5)無法到校受教育之重度障礙兒童之教育需求依序為:安排養護、機能復建、親職教育及醫學治療;其最適當的安置方式依序為:教養機構、醫院附設特殊班、特殊學校。根據研究結果,研究者,從行政決策、安置機構、教師進修及福利、相關專業服務及親職教育等六大方面提出可行之改進建議,並對未來研究提出三點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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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第5篇(p89-112):說話編序教材在學前聽障幼兒說話能力之訓練成效—林於潔
Vol.11, (5): THE EFFECTS OF THE PROGRAMMED SPEECH TRAINING ON SPEECH ABILITIES OF HEARING-IMPAIRED PRESCHOOLERS—Yu-Je Lin(p89-112)
本研究旨在透過教學活動,瞭解說話編序教材在學前聽障幼兒說話能力之訓練結果,藉此修正聽覺障礙學生說話編序教材內容,使之更為符合聽障幼兒的需要。基於以上目的,本研究徵得自願參與本研究的家長六名,其聽障子女年齡由二歲至不足五歲,聽力損失在重度以上,無其它障礙,分成兩組告實施33個小時,每天(20分鐘,每週五天),七個單元(ㄨ、ㄚ、ㄠ、ㄡ、ㄅ、ㄉ、ㄏ)的教學,每單元分教學前評量、教學(兩週)、追蹤(四週)、再教學(兩週)四個階段,並由家長每天在家配合複習兩次,一次在睡覺前,另一次在家長方便的時間。同時以錄音方式收集受試之發音樣本,再由教學者及兩位普通班教師以聽取錄音帶的方式評量,教學者評量發音正確與否,普通班教師根據其發音記下所發為何音,或不發音為何,研究再以之評量其發音能力。本研究主要發現: 1.對六名受試而言,教材是有效的,應用說話編序教材訓練聽障幼兒的發音,確實能使聽障幼兒的發音能力進步。 2.由追蹤階段聽障幼兒的說話成績發現,其學會的單元至少能保持四週。 3.再教學階段的成績較教學階段進步,顯示聽障幼兒的說話訓練需更長的教學時間,使其更加熟練。 4.受試發音的可辨認程度,若僅就發音正確的音(字)數來看,因(字)數仍偏低,若將雖不明確但卻正確的音(字)數也併入計算則除一名受試者外,其它受試說的清楚的音(字)數都可達教授音的百分之五十以上。5.兩歲組的受試,其成績在教學六個小時後才明顯進步,而四歲組的受試則在一開始就有不錯的成績出現。 6.各單元的難易程度不同,單元1-4 和單元2-2 對大多數受試而言都是較因難的,順序應向後挪。 7.發音體操對六名受試的發音很有幫助,可幫助自然發聲及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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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第6篇(p113-132):啟聰學校高職階段學生生涯成熟之研究—高玉蓉
Vol.11, (6): A STUDY OF CAREER MATURITY OF HIGHT-SCHOOL-LEVEL STUDENT OF SCHOOLS FOR THE DEAF—Yu-Jung Kao(p113-132)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了解啟聰高職階段學生生涯成熟程度及比較不同背景變項聽障學生生涯成熟之差異情形,並探討背景變項、「溝通行為」與「對聽障接納態度」對生涯成熟之預測力。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研究對象包括台北、台中及台南三所啟聰學校高職階段高一及高三學生共 113名,以「生涯成熟態度問卷」、「溝通行為問卷」及「對聽障接納態度問卷」三份問卷為研究工具,施測結果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迴歸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假設考驗。 本研究主要發現如下: 1.啟聰學校高職階段學生生涯成熟程度與一般學生比較大約停留在國小、國中階段。2.不同年級、社經地位、失聰時期及聽力損失程度之啟聰學校高職階段學生其生涯成熟沒有差異。 3.不同性別之高職階段聽障學生生涯成熟有顯著差異,女生優於男生。 4.「對聽障接納態度」、「性別」與「溝通行為」能有效預測啟聰學校高職階段學生生涯成熟。 本研究依結論、研究限制,提出有關聽障學生生涯輔導及未來研究之建議,供家長、教師及研究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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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第7篇(p133-150):威廉斯創造力測驗修訂報告—林幸台
Vol.11, (7): REVISION OF THE CREATIVITY ASSESSMENT PACKET (CAP)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Hsintai Lin(p133-150)
本研究依據美國學者F.E.Williams所編之「創造力評量組合」(CAP)以及本測驗第一次修訂之結果再次加以修訂:除根據本次研究所得之結果更動創造性思考活動與創造性傾向量表中若干題目外,並進行評分者一致性、重測、內部一致性之信度考驗,以及同時效度與內部相關之效度考驗。同時依據變異數分析資料,重新建立評分標準以及各年段、男女生之百分等級常模,可供國小四年級至高中三年級學生創造力之鑑定甄選、教學與訓練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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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第8篇(p151-166):國小特殊才能資優學生工作承諾及其相關因素之研究—劉秋燕
Vol.11, (8): THE STUDY OF TASK COMMITMENT FOR MUSIC, DANCE AND ART TALENTED OF 5EH GRADE STUDENTS—Chiu-Yen Liu(p151-166)
本研究主要目的為了解國小五年級特殊才能資優學生的工作承諾,並比較不同社經地位特殊才能資優學生工作承諾的差異,以及探討父母教育態度、教師教育態度及自我概念等相關因素與特珠才能資優學生工作關係之承諾。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研究對象包括台北市六所國民小學五年級特殊才能資優學生,共計158名。主要研究工具為「兒童自我態度量表」及研究者自編之「工作承諾量表」、「父母教育態度量表」與「教師教育態度量表」,並調查學生家庭社經地位。施測結果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積差相關、多元逐步迴歸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假設考驗。本研究主要如下:1.國小五年級特殊才能資優學生之工作承諾相當積極。 2. 國小五年級特殊才能資優學生之工作承諾,不因社經地位而有差異。 3.音樂資優學生之父母教育態度、自我概念與工作承諾有顯著的正相關,且父母教育態度和自我概念兩個變項,可以有效地預測其工作承諾。 4. 舞蹈資優學生之父母教育態度、自我概念與工作承諾有顯著的正相關,且父母教育態度和自我概念兩個變項,可以有效地預測其工作承諾。 5. 美術資優學生之父母教育態度、自我概念與工作承諾有顯著的正相關,且父母教育態度和自我概念兩個變項,可以有效地預測其工作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