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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期
  • 第12期第1篇(p1-24):中華國語文能力測驗之編製及相關因素之研究—林寶貴、楊慧敏、許秀英
    Vol.12, (1): A STUDY ON THE CHINESE LANGUAGE ABILITY TEST AND ITS CORRELATED FACTORS IN TAIWAN, R.O.C.—Grace Bao-Guey Lin, Huoy-Miin Yang, Shiow-Ing Sheu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編訂一份國小一年級至國中三年級學齡兒童可以適用的國語文能力測驗,以了解國民教育階段學齡兒童的國語文能力發展情形,並進一步探討影響學齡兒童國語文能力發展之相關因素。以台閩地區國民小學一年級至國民中學三年級1350名學齡兒童為研究對象。主要之研究發現有: 一、本研究所編訂之中華國語文能力測驗工具具有良好的信效度。二、本研究所編訂之中華國語文能力測驗為團體測驗,分別建立國小一年級至國中三年級各年級、男女生百分等級及T分數常模。三、本研究發現不同性別學生的國語文能力有顯著差異,且隨著年級的增加而遞增。四、本研究發現不同性別學生的國語文能力有顯著差異,且女生優於男生。五、本研究發現不同區域、不同社經地位學生國語文能力有顯著差異。六、本研究發現不同學前教育經驗、不同兄弟姊妹數、與家庭中使用不同語言學生的國語文能力無顯著差異。七、本研究發現不同個人背景因素與國語文能力各分測驗之間,且有典型相關之關係,個人背景因素可以解釋國語能力總變異量的56%。


  • 第12期第2篇(p25-50):身心障礙學生數學能力之比較研究—盧台華
    Vol.12, (2): COMPARISONS ON MATH ABILITIES OF THE DISABLED—Tai-Hwa Emily Lu(p25-50)


    本研究之主要目的係為了解學障、聽障、智障與國中智障學生的數學能力現況,探討四組學生數學能力的差異,並對三類障礙學生之數學內在差異進行類型分析。研究對象包含臺北啟智學校、啟聰學校、以及臺北縣市設有啟智、啟聰、學障班之七所國中及十一所國小之401名身心障礙學生。以數學能力診斷測驗、數學能力發展測驗、及數學概念評量表為研究工具,所得資料採變異數分析、Scheffe’事後考驗、以及百分比方式處理與分析。本研究有以下之發現: (1)四組學生的整體數學能力,以國小學障生最佳,其次為國中智障與國小聽障生,國小智障生的數學能力最低;(2)就三大領域而言,應用領域是四組均較低的能力,國中智障組與國小智障組的計算能力比概念能力差,聽障組在概念與計算技巧的能力上,大致與國中智障組相當,而顯著優於國小智障組,唯在其應用能力上則與國小智障組無差異,而學障組仍為能力最佳者;(3)就橫項能力而言,四組在分數小數、減、乘、除法、金錢、測量、範型能力表現較差,而認數、圖形空間、術語符號、加法、集合、幾何的能力較佳。其中國小學障組的各項能力均優於其它三組,國中智障組亦均優於國小智障組,而僅在分數小數、情境推理、時間、統計圖表上優於國小聽障組,為在數字推理部分卻低於國小聽障組。國小聽障組在認數、圖形空間、術語符號、加、減、乘、除法、聽心算與數字推理與數學概念六領域上比國小智障組佳,然在分數小數即屬於應用部分的次能力上則無差異;(4)以縱向發展而言,身心障礙學生的數學成就有隨年級增長而逐漸增加的趨勢,唯發展有漸趨遲滯的現象,在越高年級能力程度的成就或概念評量測驗上,差異越小;(5)智障學生的數學能力較不分化。國中智障組的認數、術語符號、加法、集合、幾何的能力優於其它能力,而金錢、情境推理、測量、除法、量與實測、分數與範型能力較差,可達國小三、四年級的發展程度。國小智障組的各項數學能力平均低下,僅以認數、圖形空間、術語符號、加法、幾何、與集合的表現較佳,而以金錢、乘、除法與統計圖表能力最差。以發展階段而言,大約僅距國小一年級左右的數學程度;(6)國小聽障組的數學能力較為分化,其在加法、數字推理與集合能力最佳,而在情境推理、金錢、分數小數三項能力最低,且聽障生的運算能力比概念能力佳,而應用能力最差;(7)國小學障組分數小數、除法、金錢、測量、時間與範型能力較差,而加法、集合與幾何是較佳的部分,其餘能力則相當平均。研究者並根據上述結果在課程與教學與未來研究方面提出可行之建議。


  • 第12期第3篇(p51-74):「在家自行教育」學生之家長對其身心障礙子女教育安置之意見調查—吳武典、蔣興傑
    Vol.12, (3): DOES THE "HOME-BOUND INSTRUCTION" PROGRAM MEET THEIR DISABLED CHILDREN´S EDUCATIONAL NEEDS? PARENTS´ VIEWPOINTS—Wi-Tien Wu, Hsing-Chieh Chiang(p51-74)


    本研究旨在探討「在家自行教育」之學生家長對其障礙子女目前之教育安置意見。以各縣市八十二學年度「在家自行教育」學生家長為對象,自編「在家自行教育 狀況及意見調查表」(家長用)為研究工具,並自各縣市現有人數做1/2之抽樣調查,經得學生家長有效樣本967人(有效達成率89%)。本研究之主要發現如下:(1)「在家自行教育」制度:認知有此制度者隨其教育程度之提高而遞增,有三成之學生沒有教師輔導,近九成之家長能接受「巡迴輔導制」,七成之家長肯定「在家教育」的功能 (2)「教育代金」:認知有此制度者人數亦隨教育程度之提高而遞增,未領取之學生中 多為超齡學生,申請之管道多透過「學校單位轉知」,金額認為「適當」及「太少」之人數約各佔一半;(3)障礙子女為入學之主要原因為「障礙程度過於嚴重」及「學校條件無法配合」,曾經嘗試進入教養機構之學生並不多(13.8%);(4)安置需求及建議:對於「巡迴輔導」之意見,家長有近六成希望輔導在平常日,七成表示在上午或下午並在三次以內較為恰當,相關之服務需求依次為「醫療復健」、「安排養護」、「個別學習指導」,其他意見則主要為「加強家長之心理輔導」。根據研究結果,研究者從制度、代金、教育安置等三方面提出可行之改進建議。


  • 第12期第4篇(p75-104):心智發展障礙幼兒家庭支援實施成效及其相關問題之研究—王天苗
    Vol.12, (4): EFFECTIVENESS OF THE FAMILY SUPPORTS PROGRAM FOR FAMILIES WITH YOUNG INTELLECTUALLY DISABLED CHILDREN—Tien-Miau Wang(p75-104)


    本研究目的主要有三:(1)探討家庭支援服務對心智發展障礙幼兒及其家庭的介入效果;(2)探討障礙幼兒發展能力的改變與家庭狀況和需要之間的關係;(3)探討教師和家長對家庭支援服務提供的意見。本研究對象為79位就讀於臺北市三所兒童發展中心學前班、實足年齡在3.2~6.7歲間的心智發展障礙幼兒及其家庭,研究對象依幼兒發展能力、家庭環境、專業需求、和家長配合度等四條件分為實驗組(n= 40)和控制組(n= 39)。實驗組家庭接受團體輔導和個別指導兩類服務,而控制組家庭只接受個別指導一類服務。主要研究工具包括:家庭需要調查表、家庭綜合狀況量表、嬰幼兒家庭環境評量表、父母養育經驗問卷、及自編之發展障礙幼兒家庭支援服務實施意見調查表(教師用和家長用)。本研究主要發現有:(1)家庭接受支援服務的多寡並不顯著地影響家庭對幼兒發展能力的改變、家庭需要、家庭環境、或父母的養育經驗,但是影響家庭對問題的主控信念;家長的參與意願和參與情形似乎和介入成效有關;(2)障礙幼兒家庭參與活動的程度、對子女溝通線索的反應、與子女的關係、和家庭的適應力及生活目標等因素和障礙幼兒發展能力的改變及家庭需要有關;(3)家長和教師似多能肯定家庭支援服務的做法和效果,唯提出一些如考量家長時間和有興趣的主題、提供臨托服務、溝通或說明時避免專對術語、多辦理家長間的經驗分享或親師雙向溝通的活動、應持續並隨時提供支援的受服務等議。


  • 第12期第5篇(p105-126):教師配合聽覺障礙學生讀話需求之研究—張蓓莉、蘇芳柳
    Vol.12, (5): HOW DID TEACHERS MEET NEEDS OF SPEECHREADING? A SURVEY BASED ON TEACHERS´ AND STUDENTS´ RESPONSES—Bev-Lih Chang, Fang-Liu Su(p105-126)


    本研究旨在探討普通班與啟聰班教師上課時配合聽覺障礙學生讀話需求之教學行為。本研究所使用的工具為自編「妨礙聽覺障礙學生上課讀話情型調查表」,與「教師配合聽覺障礙學生讀話需求調查表」。樣本包括臺灣地區37所國中小啟聰班/資源教室小三到國三學生共585人,及其啟聰班與普通班教師 457人。本研究所得重要結論如下:(一)聽覺障礙學生反應妨礙其上課讀話之因素有「視線被檔」及「光線與距離不利於讀話」兩項。其中,在普通班視線受阻擋、與距離教師太遠這兩種情形均較啟聰班為多;在普通班或啟聰班光線不適當的情形都差不多。 (二)教師配合聽覺障礙學生讀話需求之因素為「有利視覺」、「有利聽取」及「協助理解」等。其中除使用簡單語句及運用肢體語言方面,啟聰教師與普通教師間沒有明顯差異外,其他方面兩類教師間均有明顯差異。未具備啟聰教師資格之教師上課時經常會特別處理聽覺障礙學生之學習問題、說話速度較慢、使用簡單語句、配合肢體語言之比例均較合格啟聰教師高。其他方面均是合格教師經常會配合聽覺窒礙學生讀話需求之比例高於未具啟聰教師資格者。


  • 第12期第6篇(p127-146):國語口手語法對聽障學生口語教學效果之研究—林寶貴、翁素珍
    Vol.12, (6): A STUDY ON THE EFFECTS OF THE MANDARIN ORAL-MANUAL SYSTEM IN LANGUAGE TEACHING TO STUDENTS WITH HEARING-IMPAIRMENT—Grace Bao-Guev Lin, Su-Jane Wong(p127-146)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探討「國語口手語法」對聽障兒童說話清晰度、語言發展能力、國語文能力、讀話能力的影響,以做為啟聰學校(班)教師語文教學之參考。  以八十三學年度台北市立啟聰學校國小一年級仁班的八名聽障學生為實驗組及控制組,實驗組以國語口手語法進行教學活動,控制組則採用口語教學法。並以「畢保德圖畫詞彙測驗」、「聽覺障礙學生國語文能力測驗」、「注音符號測驗」及「語言障礙評量表」為評量工具,分別蒐集二組教學前、學後及追蹤評量分數。以前測成績為共變量,後測成績為變量,進行共變數分析,結果皆未達統計顯著水準。表示使用國語口手語法進行十六週的教學,並沒有使實驗組在所測量的四項教學效果方面顯著增加。


  • 第12期第7篇(p147-178):師範學院學生對視覺障礙兒童態度之實驗研究—杞昭安、何東墀、張勝成
    Vol.12, (7): THE ATTITUDE OF TEACHERS COLLEGE STUDENTS TOWARD VISUAL IMPAIRMENT CHILDREN—Chao-An Chi, Dong-Chyr Ho, Sheng-Cheng Chang(p147-178)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探討師範學院學生對視覺障礙兒童的態度,以及影響因素;並藉實驗方法考驗各種態度改變的效果。使用的工具包括「對視覺障礙兒童的態度(甲)(乙)」、「改變師範學院學生對視覺障礙兒童態度問卷」等,研究對象在調查法有視障教育工作者236名,九所師範學院學生4320名。在實驗法方面,則以國立臺北師範學院一年級學生共74名為對象,施以20小時之實驗處理,研究所得資料以套裝軟體SPSS/PC處理,茲將本研究主要發現歸納如下: 1. 師範學院的學生對視覺障礙兒童的態度,不論在認知、情意或行為傾向,女生均顯著地比男生更為積極(p<.01)。2.二年級的師範學院學生對視障兒童的態度顯著地比四年級學生積極;至於在情意方面,二年級比一年級積極(p<.01);行為傾向上,則二年級優於四年級(p<.05)。 3.師範學院學生對視覺障礙兒童的態度,在系別上有顯著差異(p<.01),其中以特殊教育學系和幼兒教育學系表現最為積極,而美勞教育學系和體育教育學系則表現的較為負向。 4.設置於院(省)轄市的師範學院學生,對視覺障礙兒童的態度,顯著地比設置於鄉鎮地區的師範學院學生來的積極(p<.05)。 5.師範學院學生對視覺障礙兒童的態度,並沒有因其家長社經地位不同,而有所不同(p>.05)。 6.師範學院學生對視覺障礙兒童的態度,因接觸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p<.01)。其中以有視覺障礙同學(或學生)的師範學院學生對視覺彈礙兒童的態度最積極,其次為有視障的親戚;而從未見過視障者的師範學院學生,其表現則較為負向。7. 師範學院的學生中,修過特殊教育課程者,對視覺障礙兒童的態度,顯著地比未修過特殊教育課程者更為積極(p<.01)。8.直接接觸(參觀啟明學校)與間接接觸(體驗營)之實驗處理,均有顯著效果(p<.05)。且直接接觸之實驗處理效果顯著地優於控制組。


  • 第12期第8篇(p179-196):「認識特殊兒童」課程對國中生接納特殊兒童效果之研究—蕭芳玲
    Vol.12, (8): EFFECTS OF THE "UNDERSTANDING DISABLED CHILDREN" PROGRAM ON ACCEPTING DISABLED CHILDREN BY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Fang-Ling Hsiao(p179-196)


    本研究的目的在探討「認識特殊兒童」課程對國中生接納特殊兒童的實驗效果,以及影響學生對殘障者接納態度的因素。本研究共分成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探討「認識特殊兒童」課程對國中生接納特殊兒童的效果,採「實驗組控制組前後測」之實驗設計,以研究者自編之「對殘障者態度量表」為測量工具,考驗實驗組與控制組的實驗效果。第二部分探討影響學生對殘障者態度形成與改變的因素,採訪談內容分析的方式整理資料。研究樣本為臺北市立永春高中國中部一年級學生137人,其實施六週的實驗課程,在進行課程之前對20位高、低接納態度學生進行態度形成的訪談,在課程進行之後對20位態度正向、負向改變的學生進行態度因素改變的訪談。研究結果如下: 一、實驗組學生對殘障者接納態度的實驗效果,不論是在整體接納態度或是認知、情感、行為等層次,都沒有顯著高於控制組學生。 二、影響學生對殘障者態度形成的因素,大致可歸類為:重要他人的影響、直接接觸經驗、間接接觸經驗、感同身受的感覺等四項。 三、影響學生改變對殘障者態度的因素,大致可歸類為以下五項:重要他人的影響、直接接觸經驗、間接接觸經驗、感同身受的感受、實驗課程的影響。本研究最後根據研究結果和研究限制,提出對未來研究的建議,以及對學校、社會大眾和殘障者的建議。


  • 第12期第9篇(p197-216):國小輕度智障兒童學習潛能評量之研究—林敏慧、王天苗、范德鑫
    Vol.12, (9): THE STUDY OF LEARNING POTENTIAL ASSESSMENT FOR MILDLY MENTALLY HANDICAPPED STUDENTS—Min-Huey Lin, Tein-Miau Wang, Der-Shin Fan(p197-216)


    本研究之目的係在探討學習潛能評量與標準化評量對國小輕度智障兒童認知能力評量效果之差異。本研究以臺北市立光仁、雙園、中山和景美四所國小啟智班4-6年級48名輕度智障學生為對象,採考夫曼兒童智力測驗、研究者自編的學習潛能訓練教材、 學習潛能評量指導手冊(一)和(二)為研究工具。施測資料分採重複量數多變量變異數分析、單變量變異數分析和共變數分析加以處理。本研究主要發現如下: 一、輕度智障兒童在「測驗-訓練-測驗」式學習潛能評量與標準化評量兩種評量程序所得非語文量表得分的比較上未達顯著差異。二、輕度智障兒童在「測驗中訓練」式學習潛能評量與標準化評量程序中,「動作模仿」、「圖形組合」、「圖形類推」、「位置記憶」、「照片系列」五項非語文量表分測驗得分的比較上呈現顯著差異。三、「測驗-訓練-測驗」組兒童和「測驗中訓練」組兒童在兩種學習潛能評量程序中,「動作模仿」、「圖形類推」、「位置記憶」、「系列照片」等四項非語文量表分測驗得分的比較呈現顯著差異;唯於「圖形組合」得分的比較,兩組未達顯著差異。


  • 第12期第10篇(p217-234):成功聽障人士生涯歷程及其影響因素之探討—高敏慧
    Vol.12, (10): A STUDY OF CAREER DEVELOPMENT AND RELATED FACTORS IN SUCCESSFUL HEARING-IMPAIRED PERSONS—Min-Hui Kao(p217-234)


    本研究以臺北縣、市的三位成功聽障者為主要研究對象,目的在探討成功聽障人士在家庭、學校、工作、及社會等之生涯發展歷程,及影響生涯之因素。採用質的研究法,透過多次深入訪談、多人交叉驗證資料的方式蒐集主要資料,並將資料分析、歸納,發現結果如下: 一、成功聽障人士生涯發展歷程之特色:(一)溝通是聽障者最大挫折來源,聽障者要能達到成功,最重要的是突破溝通上的藩蘺。(二)扮演家庭生涯角色時,養成自立、堅毅的特質以學習未來角色任務,建立和諧的家庭。(三)在學校生涯中扮演學習者的角色時,能主動尋求學習管道;獨立面對學習衝擊與適應問題。(四)工作生涯中聽障者受到嚴重的挫折,毅力使其能面對工作困境。(五)扮演社會公民的角色時,成功聽障者不斷地從挫折中累積經驗,從而建立起自己的人生觀。二、影響成功聽障人士生涯發展之因素:(一)個人因素:「擁有自信、積極進取」是成功聽障人士肯定自己、激發努力動機的原動力。(二)環境因素:1.重要他人對其生涯影響相當大,接納、關愛的態度,是培育個案積極、正向的人格特質與動機的重要因素;負面的拒絕、低期望等態度,會使得個案的生涯更加艱辛。2.社會大眾的接納態度是個案環境中壓力的主要來源,環境的壓力,激發出個案堅強的意志力、積極的動機。


  • 第12期第11篇(p235-260):閱讀理解策略對國中閱讀障礙學生閱讀效果之研究—林玟慧
    Vol.12, (11): THE EFFECTS OF READING COMPREHENSION STRATEGY INSTRUCTION ON READING ACHIEVEMENT OF THE JUNIOR-HIGH STUDENTS WITH READING DISABILITIES—W. H. Lin


    本研究旨在探討閱讀理解策略教學(包括閱讀前:預測策略;閱讀時:文章結構分析策略和摘要策略;閱讀後:自問自答策略)對於國中閱讀障礙學生閱讀理解能力之效果和對保留效果之影響。本研究採單一受試實驗研究法之受試者多重基準線設計,以臺北市芳和國中一、二年級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共 8名為對象,將閱讀成就、智力和家庭社經地位相當學生兩兩配對,進行閱讀理解教學的實驗研究。本研究以故事體文章為閱讀材料對學生進行「閱讀理解評量」。「閱讀理解評量」以自由回憶測驗的方式進行,所得資料包括「自由回憶語句結構評量」、「自由回憶故事結構評量」和「自由回憶內容命題評量」。研究結果顯示受試者在接受教學後其自由回憶語句結構分數、故事結構分數有增加的趨勢,並且效果持續保留。但自由回憶內容命題在接受教學後得分差不多。


  • 第12期第12篇(p261-294):國中資優生鑑定成績與學生入學後成就表現之相關研究—郭靜姿
    Vol.12, (12): A STUDY ON THE IDENTIFICATION VALIDITY OF THE GIFTED STUDENTS—Ching-Chih Kuo(p261-294)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中資優生鑑定成績與學生入學後三年學業成就表現之相關。研究對象取自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輔導區內設置資優資源班的國中十五所(含六類學科資優)。學生人數總計2637人,畢業於七十七致八十一學年度。樣本分為資優鑑定入選組及落選組,以比較兩組學生學業成就的差異。本研究亦調查教師對於鑑定效度的看法,取之客觀化的數據資料做比較。樣本選取曾經參與資優生定工作的教師及行政人員共82人。   本研究分兩部分,第一部分以學生在國一參加資優鑑定的成績,在校三年的學業成就與高中聯考成績,分析不同鑑定工具結果與學業成就間之相關;第二部分以問卷調查方式,搜集教師對於資優鑑定工具及甄選方式的看法。研究結果發現:1.在北區國中資優決選鑑定會中入選的學生,其三年學業表現及高中聯考成績顯著優於落選組學生,顯示北區國中資優學生之鑑定工作能夠甄別具有學術性向的學生。 2.各種鑑定工具結果與學業成就間之相關在不同資優類別、不同學校及不同學年度有不一致的情形,為共同現象是:加權總分與學生三年學業成績及聯考成績間有高度的相關,可見採用加權總分有其優點,為比重訂定的方式,各校可參考本研究所提供的實證資料加以調整。 3.各種鑑定工具以學校自編測驗成績(如:小學成就測驗、國中各段考及國文作文等成績)與學生在校三年學業成就表現間之相關最高,唯自編成就測驗與聯考成績間之相關情形在各學年度變異頗大,可能是因為學校考題與聯考命題年年不同,命題趨向之一致程度每年不同之故。 4.智力測驗以語文量表部分」與學業成就之相關較高。在若干組別,智力與聯考成績間有顯著的相關存在,唯與在校學業表現相關較低。高級瑞文式推理能力測驗與學業成就間多未達顯著水準,甚至有顯著的負相關存在。 5.性向測驗與學生在校學業表現及聯考成績間之相關各學年度變異頗大。雖然部份年度相關達到顯著水準,但多數年度相關不顯著。三種性向測驗以數學及生物性向與學業的相關較高,理化性向相關多不顯著。 6.各資優類組鑑定工具對學業表現預測的情形雖然各校、各年度變異情形頗大,但預測力較高的工具國文組為教師自編測驗及國文作文;英文組為英文段考、魏氏量表及教師自編測驗;數學組為數學段考、魏氏量表及數學性向;自然組為數學段考、生物段考及魏氏語文;數理組為數學段考、生物段考及魏氏語文;一般能力優異組為魏氏量表、國文段考及生物段考。7.資優班教師對於各種鑑定工具之有效性看法與本研究結果不太一致。多數教師仍較肯定智力測驗的效度,研究者認為這也許是受長期以來國內在鑑定資優生時較看重智力測驗所影響;在決定資優人選的方法上,較多教師贊成採用多元截斷標準選取資優生,以其可選取各方面能力俱優的學生;對於決定的標準,教師多傾向於採用現階段所用之比重或截斷標準。研究者建議為來各校可參考本研究的結果,調整校內鑑定的工具及標準。多元迴歸模式亦可嘗試採用,各校可參考歷年之鑑定資料重新訂定加權比重。


  • 第12期第13篇(p295-317):高中音樂資優生自我效能與生涯決定之研究—邵俊德
    Vol.12, (13): A STUDY OF THE SELF-EFFICACY AND CAREER DECISION-MAKING OF MUSICALLY TALENTED STUDENTS IN HIGH SCHOOLS—Jiunn-Der Shaw(p295-317)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探討音樂資優生與普通學生在自我效能與生涯決定上的差異,以及音樂資優生與普通生自我效能與生涯決定的關係,並進一步探究音樂資優生自我效能、生涯決定的主要影響因素與形成原因。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及深度晤談兩種方法。自北部地區四所高中一、二年級音樂班及普通班抽取五百五十八名學生為受試,以自我效能量表及生涯決定量表為研究工具,所得資料以二因子多變項變異數分析、典型相關分析等進行處理;而深度晤談則自該四所高中一、二年級音樂班抽取二十四名學生為訪談對象,依據「音樂資優生訪談題綱」進行半結構式訪談,所得資料以質的分析方式進行處理。本研究的主要發現如下:1.自我效能方面:音樂資優生的音樂學習自我效能高於普通學生;而在一般學習自我效能方面,二者沒有顯著差異。個人參與的經驗、替代性的經驗、言語的說服、生理狀況皆對音樂資優學生的一般學習自我效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而個人成長、家庭資源、同儕影響皆會影響個人音樂學習自我效能的評估。  2.生涯決定方面:與普通生相較,音樂資優生有較足夠的外在支援、較清楚的工作世界認知與信心、較少的個人衝突存在。3.自我效能與生涯決定之相關方面:無論音樂資優學生或普通學生,自我效能與生涯決定間皆有典型相關存在。惟自我效能所能解釋的生涯決定總變異量均不大。個人選擇音樂生涯的原因有主動定向、他主定向與未定向,重要他人及生命轉捩點大部分皆來自於學校教育中;學生的未來生涯展望以演奏家為首要;個人擁有多元的能力與興趣造成生涯抉擇的困境;來自父母的期望和投資觀,是重要的壓力來源;學校中主、副修間的衝突是造成生涯困擾之因;外在環境的障礙會導致生涯決定上的問題;個人生理上的限制,必須選擇適當主副修樂器與演奏樂曲;音樂學習乃需要大量的經濟投資,造成家庭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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