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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卷第一期第1篇(p1-20):高中職階段身心障礙者轉銜能力評量表之編製—陳靜江、鈕文英
Vol.33 No.1, (1): The Development of A Transition Skills Assessment Instrument for Se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Ching-Chiang Chen, Wern-Ing Niew(p1-20)
本研究旨在編製「身心障礙者轉銜能力評量表」,以協助教師評量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的轉銜能力,作為擬定轉銜計畫的基礎。本量表採李克特四點量表,包括學生、家庭和教師三種版本。經項目、因素和信度分析後,形成自我照顧、心理健康/自我決定、功能性學科能力、人際互動、居家生活、社區/休閒生活、升學、職業訓練/就業、婚姻和家庭計畫等九個分量表,共九十九題。其中,前六項分量表屬轉銜成人生活之重要能力(即目前獨立生活和社區參與能力)的評量,能解釋72.47% 的變異量;後三項屬未來轉銜目標之計畫能力的評量,能解釋82.72%的變異量。研究者另以結構方程模式考驗量表的因素結構,結果發現理論模式與實證資料之基本適配度佳。在信度方面,九個分量表的內部一致性α係數介於.93 至.98 之間,家長和教師在評量學生轉銜能力的評分者間信度為γ=.55。由以上資料,均顯示本量表有良好之信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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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卷第一期第2篇(p21-43):擴權一位嚴重障礙幼兒母親的歷程和效果—謝中君、王天苗、周治蕙
Vol.33 No.1, (2): Teaching People How to Fish Rather than Giving them Fish— Empowering the Mother of a Young Child with Severe Disabilities—Jung-Jiun Shie, Tien-Miau Wang, Chih-Huey Chou(p21-43)
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方法,深入探究一位嚴重障礙幼兒小光母親在一項著重家長諮詢與訓練的療育計畫中,如何獲得擴權及增進教養技巧的過程和結果。研究者在為期九個多月的療育過程中,藉由觀察和訪談,持續收集資料。結果發現:在提供家長諮詢和訓練的療育過程中,我們將母親視為合作夥伴,不但讓她感受「陪伴」,也從分享和討論中,獲得心理和情緒上的支持。其次,在提升教養技巧上,我們透過與母親的共同討論,並在自然示範和母親實作過程中,讓她體會策略運用於日常生活中的可行性;進而協助她覺察自己的教養態度,以增加她執行的動機。隨著小光母親逐漸跨越無助感,她更能掌握孩子的特質,展現與專業人員溝通及解決問題的能力,並且漸漸地調整生活的重心。雖然如此,小光多重的問題、母親的外控特質等因素侷限母親的行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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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卷第一期第3篇(p45-72):音樂治療個案研究:兩位國小一年級特殊生參與「自由即興治療」之歷程—陳淑瑜
Vol.33 No.1, (3): A Case Study in Music Therapy: The Process of Participation of Two1st-Grade Students with Special Needs in “Free Improvisation Therapy”—Shu-Yu Chen(p45-72)
本研究以單一個案研究的方式,深入探究兩位國小一年級特殊生參與「自由即興治療」之歷程。音樂治療的執行過程依循「問題界定」、「資料蒐集」、「分析與診斷」、「治療策略的實施」、「效果評估」五個步驟,將之環環相扣,進行來回檢核修正直至治療的效果達成為止。本研究首先以兩個月的時間進行治療前的準備,完成個案的篩選、音樂治療實作評量、目標和策略的擬定。正式治療的執行分三階段進行,每週一次、單次50分鐘,共完成十五節次;兩位個案在階段一及階段二分別完成八節次的個別音樂治療,於階段三以雙人音樂治療的形式共同參與了七節次的治療。資料來源以參與觀察和個案會議討論為主,同時輔以訪談及文件分析進行驗證。本研究記述個案參與「自由即興治療」的過程,同時針對音樂治療執行的問題進行檢討,並就一位音樂治療師的角色提出治療的觀點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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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卷第一期第4篇(p73-92):「自閉症光譜量表」—Autism-spectrum Quotient中文成人版之預測效度及相關因素分析—劉萌容
Vol.33 No.1, (4): Screening Adults for Asperger Syndrome and High-Functioning Autism by Using the Autism-Spectrum Quotient (AQ) (Mandarin Version)—Meng-Jung Liu(p73-92)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探討成人版「自閉症光譜量表」(Autism-spectrum Quotient,簡稱AQ)篩檢亞斯伯格症及高功能自閉症成人的預測效度,以及相關因素的分析。研究對象包括亞斯伯格症及高功能自閉症組、數理資優生組、一般人組,以及就讀文學院和理學院的大學生組等共5 組,以自我評量的方式填寫16 歲以上適用的成人版「自閉症光譜量表」後,研究者進行各組間、性別,以及切截分數的區別分析。研究的結果顯示:一、除了一般人組與文學院大學生這兩組彼此沒有顯著差異之外,其餘各組AQ 得分皆有顯著差異,其中又以亞斯伯格症及高功能自閉症組得分最高,數理資優生組次之,理學院大學生組再次之。二、各組別中男性與女性的量表得分,僅有理學院大學生組顯示男女性的差異達顯著水準,但解釋力並不大,女性得分高於男性得分。三、研究者建議設定量表的切截分數為30,若得分高於30,且在社會適應上出現困難者可能需要更進一步地尋求諮商。本文並討論研究結果對亞斯伯格症在「障礙」觀點上可能具有的意義,提供學者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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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卷第一期第5篇(p93-107):臺灣一般兒童與臨床兒童之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三版(WISC-III)因素恆等性研究(英文稿)—陳心怡、朱建軍、洪儷瑜、張正芬、楊宗仁
Vol.33 No.1, (5): WISC-III Factorial Invariance across Normal and Clinical Samples—Hsin-Yi Chen, Jianjun Zhu, Li-Yu Hung, Cheng-Fen Chang, Tsung-Ren Yang(p93-107)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檢驗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三版(WISC-III)在一般兒童與特殊兒童組群間之因素恆等性。文中根據1,100名WISC-III 標準化樣本及1150名臨床兒童樣本資料,運用結構方程模式進行多樣本驗證性因素分析。本研究以WISC-III12個主要分測驗與四個潛在因素架構為假設基準模型,分二階段完成檢驗。階段一先分就二組進行單樣本驗證性因素分析,以建立適當之基準因素模式。階段二則建立階段性逐步設限的巢套模型,逐一檢驗因素架構、因素負荷量、與殘差變異數之跨組別恆等假設。研究發現除了少處細微之殘差變異或共變性差異外,絕大多數之檢驗參數均具跨樣本恆等特性,WISC-III在一般兒童與特殊兒童組群間具有相同之四因素架構與因素負荷量。整體而言,研究結果支持部份因素恆等性,台灣臨床兒童與一般兒童之WISC-III分數是具有相同之解釋意義。